关于公布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8日

2014年6月11日,学院对2014年以前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和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拟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31项,其中1项弃权,5项延期,其余25项参加了结题验收,项目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各项目负责人及小组成员的汇报,查验了课题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评定“基于无线MESH传感网的应急救援无人机初步设计与实现”等2项为优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伊利勒特苏木地区阿巴嘎玄武岩地球化学特征研究”等14项为良好,“基于视觉特性的地震剖面同相轴自动追踪技术研究”等9项为合格。

二、所有通过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根据验收评审专家意见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验收报告进一步修改,于2015年6月26日前将定稿的验收报告纸介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团委办公室;

2.有已发表或待发表论文的需提交纸介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物品交接清单”。

三、经费报销

通过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提交完整材料后,可以报销项目全部经费,各项目经费报销工作一次性完成;项目经费报销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四、未通过结题及为参加答辩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处理办法

对于未通过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本着保护学生创新研究积极性的基本原则做如下处理:

非当前年度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经延期过的)如在本次仍未通过评审,将直接按未通过处理,不允许再次延期;

首次参加项目验收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评审的,允许延期一次,根据评委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工作,与下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并参加项目结题,仍不能通过结题的,按未通过理;同时,未通过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也有权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直接申请放弃继续研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报销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项目运行经费,但总额不超过批复金额的40%。

未参加结题答辩及答辩未通过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在本通知公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向团委办公室做出书面说明(需指导教师和系部主任签字),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选择延期或放弃,以上书面材料及物品交接须于6月26日前完成,并将书面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明德楼123办公室)。

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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