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同学们、各大创项目团队: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通过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通过中期答辩的团队。
二、报销流程
1.各项目组应仔细阅读《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账的说明》详见团委网站科技创新专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发票。
2.各项目负责人将符合要求的发票按指南要求进行整理后,填写经费报销明细表,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报销。
3.报销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
院团委受理签字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1:30。
三、报销要求
1.根据项目研究进度报销相应额度(如完成50%只能报经费的50%,标准由学院把握);未结题项目报销累计额度不超过80%;结题项目可以报销经费余额。
2.经费必须实报实销,不得用发票套取经费。对报销后的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回相关经费。
四、其他
1.如指导老师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报销时间将提前告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学院应对每一个项目的报销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审查,严格控制报销比例,严禁超额报销。
3.承担项目的同学们应正确认识报销工作,端正态度,避免被社会不良行为影响,将项目经费真正用在创新创业工作上,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增光添彩。
共青团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5.31
附件: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财务系统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