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8日

各系、同学们、各大创项目团队: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通过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团队。

通过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团队。

二、报销流程

1.各项目组应仔细阅读《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账的说明》详见团委网站科技创新专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发票。

2.各项目负责人将符合要求的发票按指南要求进行整理后,填写经费报销明细表,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报销。

3.报销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30日。

院团委受理签字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1:30。

三、报销要求

1.2016年大创项目报销额度为该项目的全部剩余经费。

2.2017年大创项目报销额度为立项总经费的60%;

3.经费必须实报实销,不得用发票套取经费。对报销后的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回相关经费。

4.逾期未报销完成额度的项目,下学期将不在拨付本阶段经费。

四、其他

1.如指导老师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报销时间将提前告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系部应对每一个项目的报销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审查,严格控制报销比例,严禁超额报销。

3.承担项目的同学们应正确认识报销工作,端正态度,避免被社会不良行为影响,将项目经费真正用在创新创业工作上,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增光添彩。

注:

1.2016年大创项目的财务编号详见团委网站《关于开展201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大创项目的财务编号统一为:12140801/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