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学生参加“战‘疫’团旗飘 志愿到社区”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党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响号召,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校团委决定对在抗击疫情期间志愿参与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疫情防控社会实践的学生给予“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实习能力积分(学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1、从2020年1月15日起至开学返校期间,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在校本科生可申请获得“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实习能力模块4积分(2017级及2017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2、符合要求的学生请在开学前准备好街道(乡镇)或社区(村)提供的具有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照片等佐证材料。相关材料请于开学返校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02室)。
共青团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