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实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社会、知国情、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现状,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习寄语精神, 展现青春担当
实践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9月
三、实践形式
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设个人实践项目和团队实践项目。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鼓励学生个人在居住地开展实践,确需组队进行实践的,须以线上形式开展相关活动。
(一)个人实践项目
根据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学校鼓励学生以个人为单位申报立项,深入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居家开展包括政务实践、企业见习、社会调查、公益活动、兼职锻炼和志愿抗疫等社会实践,服务家乡建设发展,为乡村振兴做贡献。
其中,在7月至9月期间,学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上不开展线下实践,确有条件开展线下实践的,须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个人项目A:需要申报、立项,可参考《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参考选题方向》(附件1)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也可自行拟定实践项目选题,按照《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任务及成果清单》(附件2)要求完成实践,达到结题要求,并经团总支、校团委审核后,可以认定“必修课外6学分”社会实践活动2学分或“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实习能力6积分。
个人项目B:无需申报,实践后提交《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日志》(附件3)、《暑期社会实践地接收证明(样式)》(附件4)、实践报告等实践材料,由团总支审核后,可以认定“必修课外6学分”社会实践活动1学分或“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实习能力4积分。
(二)团队实践项目
需要申报、立项,通过线上进行组队与实践,以团队形式参加社会实践,可参考《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参考选题方向》(附件1)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也可自行拟定实践项目选题。团队实践项目经审批立项批准后方可成行,按照《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任务及成果清单》(附件2)要求完成实践,达到结题要求,并经团总支、校团委审核后,可以认定“必修课外6学分”社会实践活动2学分或“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实习能力6积分(负责人)、4积分(成员)。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 |
工作内容 |
涉及对象 |
6 月 29日 前 |
填写申报材料 |
填写《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附件5);签署《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协议书》(附件6) |
实践个人、团队 |
收取申报材料 |
实践个人、团队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本人或领队所在团总支 |
各团总支 |
校级学生团体实践团队发送至所在学生团体 |
校级学生团体 |
7 月 2日 前 |
审批立项 |
审核申报材料 |
各团总支 |
分拨预算 |
提交汇总材料 |
填写《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立项汇总表》(附件7),连同实践个人、团队原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cidp.edu.cn |
各团总支 校级学生团体 |
保险补助 |
填写《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保险补助信息统计表》(附件8)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团委邮箱 |
实践个人 |
7 月 5日前 |
立项公示 |
审核立项材料,公示立项结果 |
校团委 |
7 月 9 日 前 |
寄发实践物资 |
向实践个人、团队邮寄实践物资 |
校团委 |
7月9日 |
启动仪式 |
实践个人及团队领队参加线上启动仪式 |
实践个人、团队领队 |
7 月 - 8 月 |
开展实践 |
实践个人、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 |
实践个人、团队 |
9 月 20 日 前 |
收取实践材料 |
收取、汇总实践个人、团队的实践报告、实践记录册、实践日志、发票及个人等材料 |
校团委 各团总支 |
10 月 8 日 前 |
审核材料 组织结题答辩 |
审核实践材料,组织实践项目结题答辩、评优,各推荐1支优秀实践团队参加学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 |
各团总支 |
10 月 18 日 前 |
组织结题答辩 开展考核、评优 |
组织校级团体的实践项目结题答辩;组织学校优秀实践团队评优 |
校团委 |
10 月 25 日 前 |
认定学分/积分 |
对完成所有实践任务并通过结题答辩的实践个人、团队进行社会实践学分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向校团委报送《学分认定表》 |
各团总支 |
10 月 25 日 前 |
公示实践结果 经费报销 |
公示暑期社会实践结果,各团总支梳理经费报销单据,经校团委审核后报销 |
各团总支 校团委 |
10月31日前 |
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报大会 |
对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推荐部分实践项目参加河北省相关奖项的评选 |
校团委 |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今年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特殊责任和重要意义,加强工作领导,形成学院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团总支组织实施和辅导员积极配合的工作体系。
2.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应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发展相结合,充分调动学校内资源,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所学专业紧密结合,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到社会实践的培训、指导和实践中,力求形成有特色的重点队伍和实践品牌。
3.落实保障,确保安全。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保证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团总支、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做好教育引导,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实践活动宣讲,提高同学们对暑期社会实践的认识。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手段展示实践,充分发挥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的作用,逐步在学生间形成“知实践,爱实践”的氛围。
六、联系方式
栾天光(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1596034
地 址:明德楼119室
马俊杰(校团委实践部)
联系电话:17683708807
地 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03室
请个人项目A、团队项目领队加入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钉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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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参考选题方向》
2.《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任务清单》
3.《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日志》
4.《暑期社会实践地接收证明(样式)》
5.《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
6.《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协议书》
7.《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立项汇总表》
8.《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保险补助信息统计表》
9.《社会实践资助经费使用及报销说明》
10.《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名额及经费分配表》
共青团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