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中青发〔2016〕6号)要求,为配合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完成好整理整顿阶段的任务,切实摸清底数,着力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校团委将开展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和“学社衔接”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
请各团总支管理员于5月31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2023届毕业学生的预计毕业时间标记为2023年6月。具体操作步骤参考《“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操作说明》(附件1)。
二、更新联系方式
请各团总支于5月31日前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可以随时联系到每位毕业学生团员。
三、组织关系转接
1.“智慧团建”线上团关系转接
“智慧团建”线上团关系可由毕业学生团员发起转出,也可由团总支、团支部管理员发起转出,具体操作步骤参考《“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方式操作指南》(附件2)、《北京、广东、福建“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入指南》(附件3)。各团总支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转出方式。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应于9月30日前,在录取学校团组织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后,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录取学校。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工作单位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常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受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受责任。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应在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中备注为“参军入伍”,待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应将团组织关系优先转至团员本人常住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确实存在困难的,应于6月5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入“2023届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期间符合条件转出的应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毕业前已落实出国(境)地的,应于6月5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入“2023届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学习期间由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毕业前未落实出国(境)地的,应按照“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办理。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各团总支管理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于6月15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入“延迟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2.纸质团关系档案转接
毕业学生团员纸质团关系档案应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以及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独立于纸质团关系档案之外由毕业学生团员个人保管,请各团总支于近期整理毕业学生团员的纸质团关系档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1-6院团总支于5月26日-5月28日将毕业学生团员团员证交至北校区办公地点,7-10院团总支于5月29日-5月31日将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员证交至南校区办公地点,组织部将统一进行盖章工作。
(2)请各团总支填写《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员证补办信息统计表》(附件4),并整理纸质版统计表及需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一寸照,请1-6院团总支于5月26日-5月28日将补办材料交至北校区办公地点,7-10院团总支于5月29日-5月31日将补办材料交至南校区办公地点,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团员证补办工作。
(3)组织部将统一发放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各团总支,请各团总支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情况填写并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格式及要求参考《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示范》(附件5)。
3.登记团组织关系转接地
各团总支应于6月15日前汇总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地信息,并填写《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地信息统计表》(附件6),将纸质版交至南校区办公地点处,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团委将学社衔接发起率、成功率作为团总支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毕业学生离校整体工作安排,及时掌握各团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动态。
2.高效审批。各团总支“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应认真、严格、及时、定期对系统内转接申请进行审批,慎重审核毕业学生团员的具体去向,避免申请积压或因审批不及时而被系统自动退回,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
3.注意存档。各团总支应留存保管好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地信息,如收到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的,请及时交到校团委组织部进行统一保管,以便为毕业学生团员做好离校后的各项服务。
联系人:王佳瑜
贺馨瑶
北校区办公地点:天仪楼508室
南校区办公地点:校团委组织部(东平房102室)
校团委邮箱:tuanwei@cidp.edu.cn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操作说明
2.“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方式操作指南
3.北京、广东、福建智慧团建转出入指南
4.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员证补办信息统计表
5.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示范
6.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地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